首先公司注銷后商標證有2種解決辦法!
1、注銷前處理(建議這樣,省去很多麻煩)
2、注銷后處理(也可以轉移走,清算報告里要寫明確商標的歸屬)
商標作為無形資產,它是有價值的,所以對于這些商標千萬不要輕易放棄。因此,在公司還沒注銷前,是需要先將企業名下的商標做轉讓的,這樣商標可以賣個好價錢,既避免了商標的閑置浪費,也能收回一定的成本。如果企業注銷了,商標沒有及時做出相應處理,商標會隨著一起消失的。
如果公司已經注銷了,公司名下的商標該如何處理呢?
若公司在注銷登記前未處置其注冊商標,該公司注銷后,只要相關注冊商標仍在有效期內,就仍然是一項合法財產,該公司的權利義務承繼者可繼受取得相關注冊商標權。
2014年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了商標專用權移轉制度,即:“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移轉;未一并移轉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該移轉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商標移轉申請經核準的,予以公告。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的當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如果公司已經注銷且企業單位的清算報告有明確規定商標權屬的,從其約定;如果沒有表明商標權利歸屬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就公司注銷清算時遺漏的財產予以處理。
商標轉移需要哪些文件?
一、委托書(委托代理機構的情況下); 二、受讓方身份證明文件;三、商標轉讓申請書;四、轉讓方公司工商機關出具的注銷證明; 五、轉讓方公司工商機關備案的清算組資格證明及清算報告文件; 六、轉讓方公司清算組或全體股東同意轉讓(移轉)的證明;七、轉讓方公司全體股東的身份證明;
如果清算報告已經明確了所有商標的權屬,就不需出示第六條中的同意轉讓證明文件了。
商標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所以還是要提醒各位申請人,在企業日常商業管理中,商標管理也是需要重視的,在公司需要注銷時一定不要忘記您的公司還有商標!
|